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2〕33号)精神,现将学校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:
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其中,10月1日—3日为法定节假日,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整到10月4日、7日。
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,分别上周五(10月4日)、周一(10月7日)的课程。
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,做好节前安全教育,放假期间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,确保学校稳定安全。
党政办公室
2013年9月23日